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
IN DEPTH ANALYSIS
深度解析

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

——什么是真实合法(bona fide)的企业  

 

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Treaty Investors),作为一种非移民签证,允许那些与美国缔结国际贸易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公民通过投资美国企业长期居留美国,投资人也可以为企业的特定员工申请E2。由于E2允许申请人无限续期,长期留在美国经营管理企业,所以常被称为 “准绿卡” 。此外,E2签证还拥有较低的投资额要求和申请条件,无排期,无名额限制,是比较理想的投资类非移民签证。由于这些优点,E2签证已经成为一种被广泛使用的非移民签证,根据美国国务院的统计数据,E2签证每年实际发放4万余份,远多于EB5每年约1万的名额。

 

根据移民法规22 CFR 41.51,投资人在申请E2签证时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1. 拥有与美国长期保持有效国际贸易和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国籍;

   2. 已经投资,或正在积极地(actively in the process of investing)将一笔从数量上讲具有实质意义的资金(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投资到一家真实合法(bona fide)的美国企业;和

   3. 寻求进入美国的唯一目的是发展和指挥其投资的企业。

 

本篇文章将重点讨论上述第2点中什么构成“真实合法(bona fide)的企业”。

 

首先,法规22 CFR 41.51(b)(8) 指出“企业必须是一个真实的、积极运作(real and active的商业或创业项目,以盈利为目的提供服务或商品,并且必须满足美国当地法律对开办企业的要求“。为了证明这一点,申请材料中应当包括各种能证明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及是否盈利的文件,包括税务表格和文件,财务报表,工资支付记录,组织结构图,营业执照,商业合同等等。实际上满足这条要求的门槛不高,只要企业真实合法,能够运营就合格。

 

此外,根据法规8 CFR 214.2(e)(15),真实合法的企业还必须“不能是边缘公司(marginal,即现在或未来的盈利能力(present or future capacity)不足以为条约国投资商和其家属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minimal living的公司。在创办时的盈利能力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在现在或未来有能力做出重大经济贡献(significant economic contribution)则不属于边缘公司。预期的盈利能力一般情况下必须在企业开始正常活动之日起5年内达到。”

 

根据以上法规和有关案例,证明E2企业是一家真实合法(bona fide)的企业,而不是边缘企业(marginal)有以下2种方法:

 

1. 证明E2企业在现在或未来的盈利能力足以为条约国投资商和其家属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minimal living)以上的收入;或

2. 证明E2企业在现在或未来有能力对当地做出重大经济贡献(significant economic contribution);

 

接下来将分别讨论以上2点。

 

证明E2企业在现在或未来的盈利能力足以为条约国投资商和其家属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minimal living)以上的收入。

 

这里最低的生活保障(minimal living)是一个相对的金额,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和生活的地区而不同,所以在您的申请材料中应该包括相应的证据,例如:住房的房租和贷款支付证明,水电费账单;月度债务支付证明,包括应付金额和实付金额信息;家庭的日常消费记录,包括食物、衣物、医疗、儿童保育;汽车所有权、汽车保险、或其他文件证明您和您的家庭在交通上的花费等等。E2签证的设立初衷是引进投资促进美国经济发展,因此如果设立的企业连支付投资人的基本生活开销都无能为力,也必定无法为美国经济注入活力,会被划分为不合格的边缘企业。

 

不过E2签证允许申请人在尚未完成投资和开设公司时,或者刚刚开办公司的情况下递交签证申请,这些尚未或刚刚开设的企业很多都不具备这种盈利能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E2签证并不要求投资的企业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就具备合格的盈利能力,而是给与了5年的宽限期,只要公司在5年内可以将盈利能力提高到满足投资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开销即可批准E2签证申请。为了证明自公司开办之日起5年内公司会发展出合格的盈利能力,申请材料中必须包括一份细致的商业计划,其中需要提供对开销、销售、收入、盈利、和损失方面的1年、3年、和5年预期,并附上任何能支持商业计划中的预期和观点的证据。这份商业计划必须足够具体详尽并以可靠的客观证据作为基础,而不是泛泛而谈的空洞结论,从而可以令移民官认为该计划具有可信性和可实现性。

 

对于通过收购现有公司来申请E2的投资人,如果能尽量保证选择具备合格盈利能力的收购目标公司,省去证明潜在盈利能力的麻烦,在证明被收购公司的盈利能力时是相对更容易的。除上述商业计划为申请必备证据外,收购公司的投资人还应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财务报表、税务记录和税务表格以及其他能证明在收购前公司已具备足以为条约国投资商和其家属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以上的收入的盈利能力。如果收购的公司盈利能力不足,则除了上述证据外,在商业计划中还需要着重指出投资人会如何逆转乾坤,使得公司在规定的5年内获得足够的盈利能力。

 

证明E2企业在现在或未来有能力对当地做出重大经济贡献(significant economic contribution)。

 

重大经济贡献的主要形式是E2企业能在投资人和其家属之外创造就业(job creation),包括自己企业内的就业和当地其他有关企业的就业。这背后的原理是如果您的公司有雇佣其他员工的财务能力,并且的确雇佣了员工,则应当也有足够的盈利能力去支付您的家庭开销,在此基础上如果能为其他公司创造就业则应当具备更强的盈利能力。

 

一般来说,一家E2企业能在投资人和投资人家属外雇佣两到三名员工就可以算作为当地做出重大经济贡献,在此基础上雇佣的员工越多越好。在一些特定行业,例如装修和建筑公司,雇佣合同工或者项目分包是常规操作,这种情况虽然被雇佣的对象不算公司的员工,公司不负责为其交税,但也属于合格的经济贡献,应当在申请材料中特别指出。如果E2企业的经营带动了地区内其他公司的就业,例如阿里巴巴和其他电商的成功,极大地促进了中小规模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很多就业,并带动了快递物流业的大规模扩张,使得无数的劳动者进入这个行业,也是满足E2签证要求的重大经济贡献。

 

E2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指出最晚您的公司可以在何时开始雇佣第一位员工,但是参照上面5年内必须获得足够的盈利能力的要求,这一时间不应超过5年,并且越早越好,我们建议您在第一次签证续期之前,也就是两年内便开始雇佣员工。在您的商业计划书中,需要特别包括一份详细的员工雇用计划,让移民局了解您有雇佣其他员工的意愿,需要雇佣的是哪些岗位,以及计划的每一个阶段在何时会实现。

 

总结

 

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要求投资人投资一家真实合法(bona fide)的企业。这意味着该企业必须真实存在合法运营,并且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商业活动。与此同时,该企业不能是移民法中定义的 “边缘企业” ,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在5年内达到能够满足投资人一家最低生活开销的盈利能力,或者能够通过增加就业的形式(雇佣至少2到3名员工对当地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如果您有兴趣,但又不确定如何设立E2企业或者对选择收购什么企业没有把握,不妨联系我们进行免费评估。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已经帮助多国投资人获批E2申请。凭借我们移民案件95%的整体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关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您在追寻美国梦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其他重要问题

 

1. 哪些证据能证明我投资了一家“真实合法的企业”?

 

– 细致的商业计划或者综合经营报告,包含在开销、销售、收入、盈利、和损失的1年、3年、和5年预期,显示企业能产生满足全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收入,或者能做出重大经济贡献,并附以任何能支持商业计划或者经营报告中的观点的证据;

– 投资人的美国个人税务报表;

– 联邦W-2和W-3税务表格;

– 住房的房租和贷款支付证明;

– 水电费账单;

– 月度债务支付证明,包括应付金额和实付金额信息;

– 家庭的日常消费记录,包括食物、衣物、医疗、儿童保育等等;

– 汽车所有权、汽车保险、或其他文件证明您和您的家庭在交通上的花费;

– 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 能证明企业收益增长的税务表格;

– 设备改造升级的有关合同或收据;

– 工资支付记录,指出公司在您和您的家属外雇佣了哪些员工,如果记录显示在公司开始营业后员工数量有所增长对申请批准更有利。

 

2. 如果我在开办美国企业之外还有其他收入来源能满足全家最低生活保障,不需要通过E2企业的收益来支付我的生活开销,是否能用这些收入代替美国企业的收益,从而将该企业认定为非边缘企业?

 

否。在申请E2签证时,能满足非边缘企业所要求的满足全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只能是您所投资的E2企业的收入。

 

3. 在移民法之外,投资开办企业还需要满足哪些美国法律要求?

 

美国每个州对开办企业制定了自己的法律法规,请参照您将投资的公司所在州的法律和规定。通常开办公司的要求有:向政府注册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向税务部门登记并按时缴税等等。

 

4. 雇佣员工所支付的工资是否有数额方面的具体要求?

 

没有。但是工资不应低于当地的法定最低工资,在此基础上以及与员工的职务和职责匹配的前提下越高越能有力地说明投资的企业对当地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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